中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 “护航”“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实施细则 (试行)

发布时间:2018-06-06 15:47:12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创建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集团机关党支部“护航”“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人才引进开发部、投融资部、产业发展部三个服务小分队组成。工作室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兼任、副组长由支部纪检委员兼任,人才引进开发部、投融资部、产业发展部负责人为服务小分队分队长,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召集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活动。

第三条  工作室以“服务人才、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为出发点,以“共同创新、共同成长、分享经验”为落脚点,突出集团发展特色,聚焦人才引进、项目孵化和资本运作职能定位,秉持“开放、包容、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创新提升“支部+项目”、“党员+高层次人才”等模式,打造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打好“三大战役”的人才服务专业队伍。

第四条  人才引进开发小分队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和引进人才的培训。举办学习考察、论坛、沙龙等各类人才交流培训活动,组织党员队伍进企业、高校院所等开展宣传人才强市战略及引才政策,实施“121”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和“千人计划”人才引进工程,加大本地人才培养力度,指导各类人才的申报,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带动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兴市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专业服务。

第五条  投融资小分队负责为引进人才项目提供投融资咨询,运用基金直投、跟投等手段,为人才项目提供全过程资金服务。

第六条  产业发展小分队负责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孵化。加快推进龙岩市科技创业园二期工程建设,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提供工商注册、政策申报等一条龙服务;联合投融资小分队拓展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与运作,精准孵化引进高端人才项目质量,实现人才、资本、项目的深度融合;配合做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统计、考核等相关工作;主动与各县(市、区)政府、高研院所合作共建孵化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政策集成,不断壮大孵化面积、优化孵化环境与质量,放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促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龙岩。

第七条  加强工作室队伍建设。展现工作成效、党建风采、团队形象、集团特色。集团各部门要坚持实施“日积月累”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半小时晨学”、周总结交流等活动,定期设计专题展板,广泛宣传工作室的活动情况和取得成果,做到“创建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使工作室成为集团工作的一个品牌,成为集团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工作室的宣传策划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不断提升全体员工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八条  党群工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将党员在工作室的服务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实时了解工作室运行情况和群众反馈意见,不断督促完善工作室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功能,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第九条  各小分队要做好工作室开展活动和服务情况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填写服务记录簿,及时形成档案台账。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护航”“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服务登记簿(样表)

                 

                中共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